职工质疑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该和谁签

[来源:中国财经报道] [日期:08-05-03] [作者:不详] [热度:]

  中国银行凉山分行员工朱洋:“他说不可能为了某些个别的那些员工,来改变这个决定,就这个实施办法,就说必须要做。就是说希望你能够理解,作为一个企业来说,做这些的话,反正我觉得,就是要让你知道一点,就是说大势不可违。”

  无奈之下,最终朱洋选择了第三种办法,希望得到赔偿。

  中国银行凉山分行员工朱洋:“我不签的那个主要原因我觉得,我签合同的主体都已经改变了,而且有那些华为事件在心目当中有一定的印象,我觉得如果说是中国银行跟我解除劳动合同,不管保不保留我原有的工作,我觉得都应该有赔偿的。”

  但是在赔偿的具体数额上与银行产生了分歧,朱洋认为应该参照单位正式员工买断的标准,而现在单位给他们的标准与正式员工买断的钱少了一半。正式员工买断补偿是按照一年工龄6000多元的标准,而他是中层管理人员,单位给他的补偿是按照一年3000多块钱的标准,他认为这样的补偿标准不合理。而就在他选择第三种办法之后,中行要求他把原来岗位移交,安排他到营业网点去做大堂服务工作。

  中国银行凉山分行员工朱洋:“因为这个岗位是中国银行从来没有的,我们去问行长,行长告诉我们,这个是一个正常的工作安排。然后承认我们原有合同,仍然生效。”

  朱洋认为银行的做法是恶意的换岗,于是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了仲裁。而中行一些已经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员工也通过网络表示了他们的担心。

  银行劳务派遣员工:“我知道我们当时签的是一家在太原的安业劳务派遣公司,这个安业让大家签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知道安叶是个什么玩意,不要说什么公司了,真的不知道什么玩意,但是,现在想一想,签了确实就是老百姓俗话说得好,就是,怎么呢,不是解除,人家不要你就行了,给你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咱们想一下,咱们退回去还能干什么呀。”

  走到这一步,无论是朱洋还是银行都是不愿意看到的,在和记者交谈的过程中,朱洋告诉记者他们聘请了北京的梁智律师为他们解决劳动纠纷。梁智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委员会副主任,著名劳动法专家。当我们的记者见到梁智时,他正在网上为一些劳动者解答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出现的劳动纠纷问题。

  三、网上辅导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委员会副主任梁智:“今天跟大家谈的一个话题就是关于劳务派遣的问题,把你们想要问的问题先提出来,我们先互动,然后我来解答。”

  银行员工:“梁老师好,我想问的问题是这样的,首先就是中行不管在四川还是山西,一次解除这么多的劳动合同,其中有很多人都是连续在中国银行工作满10年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他们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管是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来说,我们认为他都是违法的,你能给大家说说,他们这个违法都是哪些违法吗?”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委员会副主任梁智:“那么违法之处违反的是什么法,违反之处在哪里,就是违反了劳动法,对于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是要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要么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要么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呢不能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让劳动者,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银行员工:“我想知道的就是当时银行跟我们说的就是,你们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然后再签劳务派遣合同才可以上班,而且就是说在这个签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他是不给你赔偿金和补偿金的,如果你不签劳务派遣合同,他才会给你赔偿金和补偿金,据我知道的呢,只要是行里边跟我们签这个解除劳动关系这样的一个文件,他就应该给我们赔偿金或者补偿金,是这样的吗?”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委员会副主任梁智:“在实质上说是中国银行和我们大家解除了劳动合同,不管走没走,都应当给我们这些员工经济上的补偿,00:19因为《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也应当依法进行。而他们是违法的,那么这个时候就牵扯到,一个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按照劳动部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劳务派遣关键词点击

  ·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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