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半小时狂喷47个野广告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日期:08-05-01] [作者:不详] [热度:]

昨日凌晨零时左右,鼓楼区行政执法局审批科执法人员在河清路附近执行公务时,抓住一个正在路面乱喷野广告的少女。这个少女在短短30分钟内竟在河清路和彭城路上喷了47个野广告电话。

  现场:半小时狂喷47个野广告  

  据审批科金辉科长介绍,该科执法人员昨天凌晨的工作是连夜清理违规悬挂的过街条幅。执法人员行至河清路东端时,看到一个穿运动上衣、牛仔裤的少女蹲在路北侧,正拿着一个瓶子往地面上喷电话号码,电话号码下部还有“证章”两个字。两名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将少女控制住并报警。黄楼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后发现,这个少女在短短30分钟内从彭城路徐州市白蚁防治所门前到河清路东端共喷了47个电话号码。

  目标:打算在4条路上喷涂

  昨天零时20分,记者在黄楼派出所内见到了因喷野广告被捉的少女张兰(化名),她身旁放着一个洗涤剂瓶子,里面还装着大半瓶乳胶漆。一脸无所谓的张兰告诉记者,她是邳州人,在徐州打工。前晚11点左右,她在网吧上网,一中年男子将一个装满乳胶漆的瓶子和10元钱放到她面前,要求她在繁华地段路面喷野广告,10元钱是报酬。“我以前干过一次,所以这次就接受了。”张兰说,她从11点30分左右开始,从徐州市白蚁防治所门前开始喷野广告,包括130××××0028、130××××1480、130××××3111和130××××1521四个号码,如果不被抓住,她的任务是在彭城路、河清路、解放北路和淮海东路等4条路上喷涂野广告。

  声音:喷野广告最高罚500元

  记者注意到,张兰认为自己的行为不触及法律,不会受到多大处罚,所以一直表现得无所谓。金科长表示,这类违法行为可以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使用作业工具或者通讯工具从事上述行为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作业工具或者建议有关部门暂停其使用通讯工具。

  昨天上午9时,张兰被移交至城管公安分局第二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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